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新时代基层老龄工作,全面推进我州创建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及社会各方面资源优势,提升基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0〕57号)精神,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现就开展基层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需求为目标,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衔接,推动医养结合事业产业协调发展,基本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养老需求相匹配,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医康养生活宜居地,保障人人享有适宜、综合、连续的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到2022年,65岁以上居家养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0%以上,全州3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全覆盖,3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26个易地扶贫、大型水电集中安置点开展医养结合服务,80%的医疗机构创建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乡镇医养服务设施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闲置的公共服务用房、非建制卫生院、26个易地扶贫、大型水电集中安置点卫生室等现有资源,开展适老化改造,设置医养服务室、护理站或服务中心,主动承接医养服务。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或集中医养服务。推动落实乡镇卫生院、养老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协同发展,构建“两院一体”服务模式。(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社区医养服务模式。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设立以日间护理、家庭病床为重点的社区医养服务站,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日间介护、慢病管理、康复护理、生活援助等服务。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派驻、托管、协议合作等形式为辖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基层老年协会、社会公益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开展互助式养老服务。(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统筹盘活现有资源。统筹考虑老年人口数量、结构、分布、疾病谱变化特别是失能人口状况等因素,鼓励床位使用率低于50%的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适老化改造,开设康复护理型床位。有条件的可按规定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康复、护理、心理精神等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共同打造“预防、医疗、养老”深度融合的医养结合服务平台。(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广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要全面参与医养结合工作,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治未病”理念、中医药养生保健、中医药康复医疗、中医特色护理等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开展“药养”“食养”等科普活动,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项目在老年群体中广泛应用。(州卫生健康委负责)
(五)发展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依托国家、省、州健康医疗大数据,建立老年人健康养老信息平台。推动“互联网+医养结合”,推进人工智能和5G技术在医养结合领域的应用,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统筹智能化家庭医生信息平台,开发居家养老、医疗护理、生活照护、亲情关爱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模块。试点为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老人等免费提供防走失健康监测手环、血压、心率监测手环。(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成立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效推进医养结合健康发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县市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建立财政支持医养结合机制。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要适当支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州财政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疗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医疗保障支撑。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可连续计算医保起付线,逐步推进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按床日等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对象进行补助。按规定及时把治疗性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医疗机构设立的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病区床位不列入平均住院日、重复住院率等统计指标。(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人才队伍保障和激励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在乡镇(街道)、大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医养中心设置不少于2人的服务岗位,优先聘用实用技能型人才到基层从事医养工作,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同等的劳动保障权益、资格评定、技能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等待遇。“十四五”期间,每年定向培养200名左右老年医养方向的中医、针灸等中职实用技能人才,所需经费在州、县市人才发展基金中统筹安排;对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养老服务的,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结合服务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凉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医疗保障局
凉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