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凉山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凉府办发〔2019〕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9〕32号)精神,经州政府同意,现将《凉山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围绕稳预期、防风险,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提质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助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具体任务
(一)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对上沟通、横向协调和对下指导;各县(市)、各部门要逐项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本轮机构改革调整优化和新组建的政府机构,要迅速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分管职责任务,具体职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考核监督
要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州政府办公室将定期进行检查通报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1.凉山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2.政府信息公开州级责任单位名单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附件1
凉山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
目标 |
任务 |
要 求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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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 |
重要政策措施解读 |
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政策文件的起草部门要切实履行政策解读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将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行政机关发文主管机构和分管领导要严格把关,对重要政策文件未同步制定解读材料的实行退文制度。政策解读要对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执行标准、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进行重点说明。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职责,带头解读政策,主动引导预期。 | |||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回应制度,及时预警、科学分析、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出台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加强网络日常巡查,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密切收集监测涉及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公正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经济社会热点,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堵点痛点等苗头性舆情,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 | ||
构建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 |||
提升解读回应实效 |
通过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等多种方式,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进行解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及各级政府网站做好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和APP等政务新媒体,提升解读回应信息的到达率和影响力。 | ||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牵头单位:州发展和改革委、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州金融工作局 |
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面临的突出问题、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措施等方面,加大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 |
牵头单位:州扶贫开发局 | ||
推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以及完善生态环境准入促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公开;加快建立全州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时公开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情况和调查结果。 |
牵头单位:州生态环境局 | ||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
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对外开放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工作成效的公开和解读力度;抓好节能环保产业培育信息公开工作,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聚焦实施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瞄准产业、产品、服务、工程、环境五大领域,及时公开质量动态信息,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质量共建共治,建设品质凉山。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和不动产登记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清理规范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
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
加快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处置结果按时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 |
牵头单位:州市场监管局 | ||
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巩固证明事项清理成果,及时组织公布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证明,积极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 |
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
重点民生领域和群众关切 |
及时公开2019年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及进展情况。 |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州民生办) | |
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按季度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调整养老保险待遇等信息。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险基金重大案件行政处理处罚信息。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
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教育体育局 | ||
加大医疗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州医疗保障局 | ||
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和便捷性。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自然资源局 | ||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按规定分级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债率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加大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州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开力度,全面推进绩效目标公开;深化全州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公开,不断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财政局 |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认真贯彻《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凉府办发〔2019〕23号),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原则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 |
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
重要决策信息公开 |
出台和调整相关经济政策要加强与市场的沟通,赢得市场理解和支持。探索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
认真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承办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决策依据等,采取书面或者网络征集意见、座谈会、听证会、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 | ||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全面公开决策部署、实施步骤、具体措施、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等信息。 |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 |
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 |
牵头单位:州审计局 | ||
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本机关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并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链接。探索建立执法系统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向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即时推送执法信息。 |
牵头单位:州司法局 | |
规范执法信息公开,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
建立群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 | |||
公开平台载体建设 |
政府 |
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准确公开本地、本部门概况信息、机构职能及领导信息;及时公开本地、本部门政策文件及政策解读,做好政策文件与政策解读互相关联;公开本地、本部门办事统计数据;准确提供办事指南各要素,清理要素中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提供网上有效咨询建议渠道,规范答复网民留言,公开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规范网站功能设计;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纠错件;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 |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 | |||
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6月底前州政府各部门要将本部门网站迁移至州级集约化网站技术平台;同步推进政府网站群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升级改造。 | |||
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抓好政府网站域名动态管理。 | |||
政务新媒体 |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川办函〔2019〕17号)等文件,分类关停、整合、整改政务新媒体。加强政务新媒体功能建设,强化解读回应、加强政民互动、优化掌上服务。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要向主管单位备案,并向社会公告。严格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做好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等或点赞。 |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 |
按照集约节约原则,统筹移动客户端应用系统建设,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或应用。推进建设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推动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统筹建设,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共用。 | |||
政府 |
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主动公开的本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规范性文件要在政府公报上统一刊登。 |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 |
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运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内容安全可信、不被篡改。 | |||
适时推出适合移动平台展示的政府公报电子版。 | |||
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融合发展 |
2019年年底前,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状态等相关信息在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终端、实体大厅、政府网站等政务服务渠道同源发布。 |
牵头单位: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
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持续提高办事材料线上线下共享复用水平,实现办理流程和评价标准统一。 | |||
实现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所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建立一体化办事规范和办事流程,实现省、市、县各级100个高频事项“最多跑一次”。 | |||
进一步清理整合政务热线,推动政务热线与政府网站互动交流系统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政策业务咨询知识库,除因专业性强、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外,其他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 |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 ||
健全体制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
工作机制 |
本轮机构改革后,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各调整优化和新组建的政府机构,要迅速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工,明确分管职责任务,具体职责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各县(市)政府要迅速调整明确本级政府信息填报公开责任部门,指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填报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名单可参考附件2)。各级政府信息填报公开责任部门要主动和政府办衔接,规范建立填报账号,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及时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公开政府信息。 | |||
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 |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政府 | ||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开展普法宣传、学习培训,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要根据条例新规定,调整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 |||
各级政府信息填报公开责任部门要及时通过目录管理系统填报公开部门“三定”规定,对已定密的“三定”规定,应将有关涉密信息删减后,报定密机关同意后公开。 | |||
调整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各县(市)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
责任部门:州政府办公室、各县(市)政府 | ||
加强试点成果推广运用 |
以西昌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基础,探索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和工作经验,并在全州推广。 |
牵头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西昌市政府 | |
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 |
梳理编制州、县(市)、乡三级差异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公开,2019年年底前完成。 |
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 |
充分发挥目录的规范性和工具性功能,运用目录对日常工作开展指导和监督;梳理编制目录内容公开流程规范和流程图,探索通过目录与各类信息发布载体、政务服务平台有效对接的方式,实现目录内信息可获取、服务可直达。 |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州级责任单位名单
州政府办公室 |
州发展改革委 |
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
州教育体育局 | 州科技局 |
州民族宗教委 |
州公安局 |
州民政局 |
州司法局 | 州财政局 |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州自然资源局 |
州生态环境局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州交通运输局 |
州水利局 |
州农业农村局 |
州商务局 |
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州卫生健康委 |
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州应急管理局 |
州审计局 |
州国资委 | 州市场监管局 |
州统计局 |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
州扶贫开发局 |
州信访局 | 州金融工作局 |
州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州林业和草原局 |
州医疗保障局 |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州人防办 |
州防震减灾局 |
州史志办 |
州供销社 |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州绿色家园管委会 |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 |
州税务局 |
州气象局 |
人行凉山州中心支行 | 凉山银保监分局 |